夜生活工作常在酒精、陌生人與深夜交通交會的環境中進行。風險是真實的,但風險不代表騷擾合理,也不代表工作者應該為他人的越界負責。
同意必須清楚,而且可以隨時收回
陪聊、喝酒、唱歌與任何肢體互動都是不同的選擇。沒有說不不等於同意,先前同意也不代表之後不能改變決定。衛生福利部說明,不受歡迎、與性或性別有關並使人感到冒犯或不自在的言行,可能構成性騷擾。
職業不是同意書,穿著也不是。界線由當事人決定,不由價格、場合或旁人期待決定。
酒精不該成為失去判斷力的要求
工作者可以預先設定飲酒上限、選擇無酒精替代、避免飲品離開視線,並保留隨時離場的方法。若身體突然出現異常暈眩、失憶或失去控制,應優先離開現場並尋求醫療與警方協助。
把返家路線也當成工作條件
出勤前把地點與預計結束時間留給可信任的人;避免讓陌生人知道住址;確認深夜交通與緊急替代方案。若經紀或場域阻止離場、扣留證件、威脅或強迫工作,應視為嚴重警訊。
台灣求助資源
遇到立即危險請撥 110。遭遇性騷擾、性侵害或需要保護諮詢,可撥全年無休的 113 保護專線。
衛生福利部性騷擾防治資訊 ↗記錄不是為了自證清白
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保留對話、時間、地點、付款與目擊者資訊,有助後續申訴或求助。但即使沒有完整證據,仍然可以先尋求支持;責任始終在越界的人。
